公示通知

关于拟将闫悦等8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1-03-12     浏览量:次   分享到:

经研究生支部委员会讨论,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,拟确定以下8名同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民族

学生类型

出生年月日

任何职务

何时递交入党申请书

何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

培养联系人

1

闫 悦

汉族

硕士研究生

1997.10.09

外国语学院研会办公室主任

2019.09.25

2020.03.02

徐利岩

邵小玲

2

余 香

汉族

硕士研究生

1997.08.30

2019.09.25

2020.03.02

王萌

程娆

3

张园兰

汉族

硕士研究生

1997.04.21

2019.09.25

2020.03.02

何倩妮

刘星

4

景 勇

汉族

硕士研究生

1998.02.28

班长

2016.10.14

2018.04.30

高壮壮

栗丰雪

5

王梦楠

汉族

硕士研究生

1997.11.28

组织委员

2017.11.15

2018.04.15

李子薇

刘林怡

6

赵军帅

汉族

硕士研究生

1997.11.04

班长

2017.03.05

2018.09.18

梁 悦

李迪雅

7

张慧杰

汉族

硕士研究生

1997.10.02

2016.09.20

2019.04.13

梁 悦

李迪雅

8

刘 爽

汉族

硕士研究生

1998.05.03

宣传委员

2017.11.27

2018.03.30

付瑾晖

王梦鸽

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以上8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研究生支委会2021年3月11日讨论,拟确定以上8名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
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12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止(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联系电话:02985307738

联系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六楼6135室

邮箱:gaofanghui@snnu.edu.cn

外国语学院党委

2021年3月12日